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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12项政策措施力推商河跨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3-05-29 11:19:02    浏览次数:1476     字休:    

   市委、市政府5月22日召开的支持商河跨越发展现场办公会议,公布了支持商河跨越发展的四大类12项政策措施。

   土地政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安排上对商河县重点倾斜,用于重点工业项目落地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财政政策。对商河县争取的市级以上实体经济、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县乡配套的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新增政府贷款给予适当贴息补助或由市财政提供部分短期无息借款;积极争取省财政加大扶持力度,对商河县民生政策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产业政策。自2013年起3年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在安排产业引导资金中对商河县重点倾斜,并鼓励引导市区大中型企业在腾笼换业、技改扩张中按照产业发展方向,优先迁入商河经济开发区,每年扶持1至2个重点技改扩张项目;根据商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市商务局每年从市园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

   市发改委负责帮助商河县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策划德大铁路站点周边公铁物流园等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并积极引进市外企业到商河县投资。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政策。市规划局负责支持商河县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尽快实现控制性规划全覆盖;自2013年起3年内,市交通运输局每年支持商河县建设改造1至2条县乡公路,积极协调省里加快推进济乐高速建设;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省里加快推进德大铁路建设,争取预留货物专用线出口,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商河县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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